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2019),成都应急预案编制

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20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第四条 (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开展、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第五条 (工作职责)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应当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市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市和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具体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服从配合。第六条 (应急储备)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制度,督促发改、财政、卫健、应急管理、人社、民政等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第七条 (宣传教育)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公众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核心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市民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第八条 (人员保护)
  卫健、农业、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预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网址:http://yjglj.chengdu.gov.cn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是成都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在行政设置上,市级应急管理局为正处级,县应急管理局为正科。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人员,以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班底,按照”原则,根据职能划转整合安置人员,原公务员继续保持行政编制。由于其职能的重要性,从部委到市县,在各级政府都有设立,而且统一为政府管理部门。对于转业军官来讲,转业后安排到应急管理局工作,是非常有前途的一份工作,也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国Ⅲ(不含)以下机动车将禁止在绕城高速(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国Ⅲ(不含)以下机动车可在绕城高速行驶,但不得进入绕城高速以内道路,三环不能行驶。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填报时间: 2008-04-13 责任单位: 青白江区政府办

目 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工作原则……………………………………………………11.2.1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11.2.2资源整合 互为补充……………………………………11.2.3整体设计 分步实施…………………………………….11.3编制依据 ……………………………………………………11.3.1《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61.3.2《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61.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 ………………………………61.3.4成都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61.3.5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1.4适用范围 ………………………………………………….……62.组织机构与职责 …………………………………………………62.1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62.2联络组……………………………………………………………82.3综合组……………………………………………………………83.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程序……………………………………93.1紧急状态识别 ……………………………………………………93.1.1确定事故等级 …………………………………………………93.1.1.1一般事故预警(Ⅳ级)(蓝色) …………………………..……93.1.1.2重大事故预警(Ⅲ级)(黄色)………………………………93.1.1.3特大事故预警(Ⅱ级)(橙色)………………………………103.1.1.4特别重大事故预警(Ⅰ级)(红色)…………………………103.1.2属地能力判断…………………………………………………103.1.3决策……………………………………………………………103.2下达救援指令……………………………………………………103.3实施应急救援……………………………………………………103.4应急救援终止……………………………………………………114.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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