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

成都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户籍要求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2、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法律分析:1.在成都中心城区内同时符合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且无其他用途房屋这三项条件的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2.成都农村户籍,现在中心城区务工,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及其他用途房屋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房最大的特点就是需要花费的资金少,非常适合工资收入低,住房困难的群众申请。

成都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有成都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收入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申请人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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