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成都市人事任免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履行法律赋予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决定代理、推选代理、决定接受辞职、决定撤销职务等事项。第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时,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职务,直到主任可以工作或由市人民代表大人选出新的主任为止。第五条 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第六条 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第七条 市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从副市长中决定代理市长。
  代理市长的人选不是副市长的,应先行命为副市长,再决定为代理市长。第八条 根据市长或者主任会议提名,决定任免个别副市长。第九条 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任免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委(办)主任、局长。第十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人选不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应先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再决定代理。第十一条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第十二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批准任免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三条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名人一般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十五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交任免案,并附提请任免干部呈报表和考察材料。第

张孝军曾经任过什么职务。

张孝军,男,汉族,1965年11月生,四川金堂人,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现任成都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中文名
张孝军
出生地
四川金堂
出生日期
1965年11月
职业
公务员
人物履历
曾任成都市农林科学院院长,成都市委副秘书长,成都市成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5年01月至2016年08月,任成都市成华区区委书记。
2016年08月至今成都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年9月任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31日,成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张孝军为成都市民政局局长。
2016年8月,张孝军任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法制监督科。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稳工作(不含军转维稳工作);拟订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企业建立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并监督实施;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拟订禁止使用童工和非法使用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配套政策;查处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非法使用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规定的行为;负责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监督系统,受理投诉举报;负责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监察计划;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督办重大案件;负责劳动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推进城乡充分就业、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等督查工作。
(三)军官转业工作办公室(挂“成都市青羊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解困政策;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区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人才开发科。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开发、人才流动、人才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高技能人才、基层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指导和规范区属职业培训机构建设;负责全区(不含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专家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区优专家的选拔、考核、管理及政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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