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创新创业活动资助

一、资助类别及额度
1.中外合作创新创业活动资助
在蓉高校院所、企业及相关机构作为主办单位开展的服务于中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企业及园区的创新创业培训、路演、分享、大赛、论坛等各类活动。
资助额度: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活动实际支出的30%、单个机构每年最高20万元给予补助。
2.赴国(境)外参加中外合作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在蓉企业参加由科技部、四川省科技厅和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组团赴国(境)外开展的项目路演、培训、大赛等中外合作创新创业活动。
资助额度: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每人每次给予最高1万元的补贴。

二、申报要求
1.中外合作创新创业活动资助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企业及相关机构;
(2)开展的活动应为我市的“双创”战略服务,其主题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
(3)活动主要参加人员规模应在30人以上,并且重要外方人员应占30%以上。
2.赴国(境)外参加中外合作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1)申请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组团单位应为科技部、四川省科技厅和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市)县政府;
(3)开展的活动应为我市的“双创”战略服务,其主题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中外创新创业活动资助(补贴)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申请中外创新创业活动资助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已开展活动的绩效证明材料(如活动计划方案、活动简报、费用清单及相关票据等),与会外方人员机票、护照等证明材料。
(3)申请赴国(境)外参加中外合作创新创业活动补贴需提交:科技部、省科技厅和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市)县政府出具的组团证明、国际机票、活动总结报告等证明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须加盖单位骑缝公章。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四、政策咨询
业务处室:科技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电话:6188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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