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退役士兵入户政策,成都退役军人落户政策

成都办理退役士兵入户政策

办理条件:符合安置本市条件的军队退役士兵,可以按照自己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入户。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退伍军人落户规定

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拓展资料: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
法律依据:《退伍军人安置条例》第十一条退伍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轻松安置:(一)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化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并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成都退役士兵入户怎样办理

办理资料:1。《户籍申请表》2。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身份证编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军队退役人员进入成都市户籍联系函》(原件);5、省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提供)(原件);6、省民政部门出具的《复员干部接收通知书》(复员干部提供)(原件);7、1寸近期便装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8、配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配偶入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9、父母或岳父母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或岳父母入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0.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家庭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1、集体户口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2、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13、回原件除上述1、2、3、7项外,还需提供:(1)本市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延迟服务9:00至下午17:00中午12-13:00提供不间断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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