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事务服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方面?除此之外,你还希望学校提供哪,成都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事务服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方面?除此之外,你还希望学校提供哪

1、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事务服务的内容主要有:评优表彰,个性化服务,文体活动与学科竞赛,奖(助)学金C文体活动与学科竞赛,虚拟学生社区。
2、事务服务区内设个人信息变更,学生证办理,户籍与居住证事务,奖贷助困服务,活动场地预约,校园维修登记,党团关系转接,社团管理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师生服务热线,综合业务和缴费处等12个灵活性业务窗口与1个前台服务窗口,即“12+1”窗口模式。
3、开放大学的人才培养是好事,但是更希望不只是发一张文凭或学历证书,宽进严出,学到真的本事,让人才是真才实学,能用之于工作和社会。
4、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相结合,实验实习与考工取证相结合。简化理论,增强实训,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中心职能
学生事务服务从学生的需要和发展出发,以“方便学生”优于“方便管理”为立足点,通过互联网平台,改善传统高校学生事务处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同时,事务服务中心强调“学生参与服务,参与管理”的服务理念,将事务管理延伸至成长服务。
事务管理

事务管理作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基础职能,在整合校内外资源基础上,积极优化流程,改善事务管理的方式及步骤,引导学生参与高校事务管理,将学生事务需求,多角色参与,信息跟踪与反馈,效果评价等通过互联网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有效整合。
成长服务

1、以事务管理为基础的成都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强调为事务管理参与者提供长效机制下成长服务的平台。“微服务吧”作为成长服务平台之一,将学生事务管理技能培养运用到个体参与公共事务能力的提升,构建管理能力、方法手段和支持环境的综合体系,实现管理能力与个体技能的互补与共享。
2、学生事务服务从学生的需要和发展出发,以“方便学生”优于“方便管理”为立足点,通过互联网平台,改善传统高校学生事务处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同时,事务服务中心强调“学生参与服务、参与管理”的服务理念,将事务管理延伸至成长服务。

3、事务管理作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基础职能,在整合校内外资源基础上,积极优化流程,改善事务管理的方式及步骤,引导学生参与高校事务管理,将学生事务需求、多角色参与、信息跟踪与反馈、效果评价等通过互联网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有效

成都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一、成都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成都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为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成都大学简介
成都大学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成都市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2021年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所在高校。拥有百年历史的三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国家级抗生素研发基地的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高校、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建校40年来,学校扎根成都、立足四川、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紧随国家及区域特别是成都重大发展战略,锐意改革,快速发展。秉承“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成大校训,“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成大精神,“雅成大德、恒成大器”的成大校风,“学会学习、读懂生活”的成大学风,“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审美、创新三位一体”的大学文化,围绕高水平城市型综合大学办学定位,实施“人才战略、特色战略和国际化战略”三大发展战略,着力“校城融合、开放协同、区域应用”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已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十五余万各类人才。

区位条件 学校位于国家中心城市成都,中国高等教育“西三角”新布局链接点,发展区位条件优势明显。学校毗邻3万余亩青龙湖湿地公园,环境优美,地铁4号线设成都大学站,交通便利。学校校舍建筑面积76.5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4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7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总量223余万册。拥有三甲综合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成大附中、附小、附幼。体育场馆设施先进,功能完备。正在建设20余万平方米的第31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项目以及18万平米的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新园区。

学科专业 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核心素养、科技发展、产业进步需求,科学规划设置学科专业,不断促进学科专业间融合。目前设立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医学、理学、农学10个学科门类,60个本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类别)9个,二级学科(领域)24个,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师资队伍 学校以“四有”教师为标准,持续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机制,弘扬高尚师德,持续激发教师专业发展活

成都大学工业制造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方法是什么?

关于评选2012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1-10-27 18:11:05 查看字体:[大 中 小] 点击次数:155
各学院、办学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为更有利于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201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四)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的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六)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七)省优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2、校优秀毕业生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汇编》。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和各办学点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一、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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