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楼市新政:中心城购房,近郊住房不纳入家庭总套数,最新成都楼市新闻

成都楼市新政:中心城购房,近郊住房不纳入家庭总套数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16日,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披露,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到,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在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
《通知》进一步明确,居民拟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其家庭成员位于近郊区(市)县(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的住房,不再纳入家庭住房总套数计算。
此外,《通知》规定,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同时,《通知》将成都市原有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中的“2016年10月1日开始,在成都市没有住房转让交易记录”,优化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其他认定标准不变。
编辑 武新
校对 张彦君

成都出台楼市新政,刚需认定变为购房前2年内无买卖记录,将带来哪些变化?

成都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现行政策总算来啦,就在今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下列具体办法:提升预购申办标准。容许公司在合乎土地出让合同承诺的开完工期限前提条件下,按栋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开展市场销售。提升预购资产监管。适用各个区(市)县贯彻落实所在地监管义务,在《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确立监管信用额度核算方式,规范下,依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明确新项目预购资产监管信用额度。

提升家庭住房总套数评定规范。远郊区(市)县已购住房不列入中心城区买房时家庭户下住房总套数测算。提升无房住户家庭评定规范。购房者以及家庭组员在本市无已有产权年限住房且备案买房之日前2年无住房出让纪录,评定为无房住户家庭。
在推动房屋交易商品流通层面实际意义十分重要:选购了三圈层住房的群体,如果有一二圈层的户籍或是个人社保满2年,又或是一年的个人社保加落户口可以选购一到2套住房(非成都户口家庭或是成都户口单身男女家庭在一二圈层只有选购一套住房)。这样一来利好消息一二圈层住房的流动性,与此同时也可以控住三圈层的房市。

无房刚需家庭总数的提高将造成参加网络红人新楼盘摇号申请总数的提升,以前的刚需买房者要想摇中网络红人新楼盘难度系数将进一步提升。在成都地域不欠缺卖出房子满三年且户下无房的家庭,这类家庭以前仅仅一般购房,现如今更新为刚需无房家庭,必定会给以前的刚需无房家庭产生工作压力。原先的刚三,刚四家庭的购房可能越来越可有可无,这一部分人将迫不得已挑选选购顺销新楼盘或是二手房。

成都这轮的房地产调控依然是构建在房住不炒的条件下,对房市开展了适当的放开,让越来越多的刚需和改进性买房者可以加入到房市当中。

最近成都出台了一些楼市的利好政策,现在是购入房产的最佳时机吗?

最近身边的朋友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尤其是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刚出台了12条政策,确实对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其实早就能看出来,现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在稳定房价,“房住不炒”,房价也不会再出现前几年一样成倍增长的情况,再想靠“量”来取胜已经行不通了,高端、高品质的房产才是最佳选择。因为优质房产的配置和价值都是普通房产不能达到的。就拿我们同事前不久买的蔚蓝卡地亚中心来举例,它位于国 家级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的核心门户位置,周边集合了很多高精尖产业,旁边还有天府中 央公园,无论是发展潜力还是生态环境都很好。在建筑设计上也非常用心,专门请的新加坡SCDA建筑事务所这样国际顶尖团队设计的,每次走老远就能看见它的超高建筑外立面,实在是很气派,内部的配套物业服务更是顶级,像这样的优质房产在成都其实是比较稀缺的,目前建面128-186㎡,单套起始价格在390万,在同类产品里面价格可以说是非常香了,如果现在有购入房产意愿的小伙伴,建议考虑它。

成都房产新政策

一、成都房产新政策是什么
1、成都房产新政策如下: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可在中心城区购房;
(2)购房人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成都市就业,可在近郊区县购房;
(3)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
(4)新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成都房产证补办材料有什么
成都房产证补办材料如下:
1、房屋权属证书;
2、遗失补证书面申请;
3、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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