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

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4)单身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及户口簿原件(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4)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租住商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单身证明材料;(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_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及户口簿原件(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_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成都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一、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公积金提取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一、准备资料: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代办人)银行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卡需要提供有申请人姓名的银行业务单)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与提取原因相对应的证明资料;5申请人单位对提取证明资料的直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盖章。二、受理审批:1、资料文全、调查属实,经办人受理后填写承办意见;2、科室负责人审核;3、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凭证》;4、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5返还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凭证》给申请人;6、当场受理后告知资金到账时间;7、中心分管领导审批;8、审批不通过则取消下账并告知申请人。三、资金支付:1、核对受理资料:申请人、金额、账号等;2、开具支票将付款有关凭证移交委托银行;3委托银行将资金支付到电请人提供的账广。注:手续产全,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3天告知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核的,5天给予答复。具体流程为:1、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或提取人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时限等规定的,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携带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向职工所在单位申请审核。2、单位审核。职工所在单位应对职工或提取人提供的有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及有关要求的,在提取申请表中签署同意提取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3、提交材料。职工本人或提取人持经单位审核同意的提取申请表和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管理机构“终止劳动关系职工集中封存户”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集中托管户”管理的,可直接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4、管理中心受理申请。5、管理中心审核。管理机构受理职工或提取人提取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无特殊情况或不需另行调查的,可即时予以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6、办理提取。管理机构对经审核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对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须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③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二)身份证明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③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办,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职工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结婚证);
④应出示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无公积金联名卡应提供提取人储蓄账户存折(卡)。
(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①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
②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
(四)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税务机关出具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
(五)提取人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六)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七)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需核查相关事项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原因。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八)相关提示
①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职工家庭中符合提取申请的职工应按规定,在提取申请当月到公积金中心或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业务(含产权共有人)。当年已按规定审批办结的提取申请,审批内容不做更改。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④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⑤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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