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社保 缴纳证明,成都社保证明

成都 社保 缴纳证明

办理《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知
一、办理依据:
1、《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6〕52号)
2、《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发〔2006〕368号)
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公发〔2006〕369号文件)
二、受理对象:
(一)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三)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四)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的,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
三、办理流程:
(一)到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52号窗口办理社保缴费证明;
(二)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劳动合同需经过鉴证;
(三)持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到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需入户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持证明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申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入户人员联系函》;
需入户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郊区(市)县人员,持证明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领《进入郊区(市)县入户人员联系函》。
办理地址: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大厅1号窗口(天府大道北段18号)
联系电话:85189461
扩展阅读:

在成都怎么社保证明吗

不是的。需要24个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的社保证明。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因限购区域扩大了11个区域,包括此前的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累计13个区域。购房资格认定从1年变2年。限购的区域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其他11个限购区域。根据成都市房管局的最新解读,在其他11个限购区域内,可以交叉购买;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可以在其他11个限购区购买一套,但在其他11个限购区购买一套后,就不能在高新南区或者天府新区买房;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继续执行去年的政策,彼此不能交叉购买。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成都社保样本如何证明

办理《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知
一、办理依据:
1、《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6〕52号)
2、《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发〔2006〕368号)
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公发〔2006〕369号文件)
二、受理对象:
(一)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三)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四)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的,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
三、办理流程:
(一)到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52号窗口办理社保缴费证明;
(二)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劳动合同需经过鉴证;
(三)持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到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需入户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持证明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申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入户人员联系函》;
需入户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郊区(市)县人员,持证明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领《进入郊区(市)县入户人员联系函》。
办理地址: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大厅1号窗口(天府大道北段18号)
联系电话:85189461
扩展阅读:

成都如何开社保证明

我于2010-2011在成都工作了一年,也买了一年社保,后来去了外地工作,现在公司要核实我工龄,就要我开原来工作时的社保证明,请问一下,这证明能开得到吗?怎么开?

成都社保证明可以登录社保局网站查询打印,也可以让社保代理公司办理,也可以让工作公司办理社保证明。瑞方人力认为,我们还是应该自己到社保局打印或网上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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