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共建筑有哪些,成都公共

成都公共建筑有哪些

摘要
天府熊猫塔(四川广播电视塔)也称为锦绣天府塔,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168号,占地10亩,塔高339米。天府熊猫塔为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地标性建筑,同时也是四川省广播、电视、微波传输发射枢纽。塔上发射中央台、四川省台、成都市台以及数字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共30套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半径80公里。除此之外,塔上8000平方米还用以开展高空旅游、旋转餐厅及会展演艺等,开展各类商务及群众文化活动

成都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社会监督、依法管理的原则。第三条 市和区(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和区(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爱卫会可以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聘任监督员。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及青少年活动基地;
  (二)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三)各类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及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
  (四)会议室;
  (五)影剧院、歌舞娱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六)室内体育训练、比赛、经营场所;
  (七)图书馆的阅览室,档案馆的查阅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的展示厅;
  (八)邮电、金融机构、大中型商店(场)、书店的营业场所;
  (九)市内公共汽车,民航、铁路、长途客运的售票厅、等候室;
  (十)市人民政府确定禁止吸烟的其它公共场所。
  本条第(五)、(六)、(七)、(八)项所列公共场所及第(九)项规定的等候室,可以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吸烟室(区),并报爱卫办备案。第五条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
  政府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第六条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
  (二)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设置统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内,不得摆放吸烟器具,不得摆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或物品;
  (五)对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应劝其停止吸烟。第七条 公民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公民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项规定的职责。
  公民有权向市或区(市)县爱卫会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或第(四)项规定的,由市或区(市)县爱卫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

在成都公租房怎么申请

成都公租房申请步骤:
1、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公租房申请材料;
2、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3、住房保障部门经过审核后,确定申请人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就将其列入公租房轮候名单。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