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怎么评,成都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得分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怎么评

企业和人员都要挣“信用分”!新疆强化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保网

信用评价是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履行相应经济契约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进行的综合评价。作为信用信息公示、评价结果应用的前提,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的体系化建设也是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先决条件。
从2005年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到2017年住建部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如今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但实践中存在的评价标准混乱、设置信用壁垒等不规范评价行为,也要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继续完善。

从系统角度而言,信用评价体系由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构成,也离不开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与监督等配套安排。下文将以新疆新政为例,分析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的现状和不足。
1、信用评价对象
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为对象。以新疆为例,其信用评价对象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项目建设活动以及承担中介服务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企业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注册执业人员。
从企业角度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检测企业都在考核范围内,此外造价咨询、预拌混凝土生产、招标代理等企业亦可囊括其中。
从人员角度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注册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等)都在考核范围内,此外亦可涵盖造价从业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

2、信用评价指标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不良信用信息等内容。遵循这一思路,新疆将信用信息划分为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三类,而后分对象制定了信用评价指标和信用评价标准。
针对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评价指标皆包括企业资质情况信息申报、企业业绩、合同履约情况、纳税情况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获奖(表彰)信息、科技创新、编制标准(定额)、社会公益信息等优良

建筑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后,住建领域也加速建立起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此前,成都市建委已在建设市场设置有“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初步构建起信息收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

此次随着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查询平台的应用以及信用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信用信息归集、自动评价打分、结果公示公开将构成闭环系统,对建筑市场信用主体的分级分类监管也将加速实现。
1、信用信息收集
从“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到“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原系统中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被全面平移至新系统,此后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领取“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即开始接受信用评价管理。

不同于原系统采用的信息收集表格,新系统启用了全流程、全要素的信息收集方式。“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含施工监理信用管理系统、勘察设计信用管理系统、招标代理信用管理系统、造价咨询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系统、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等子系统,能够通过建材、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等企业在子系统中的行为,全面收集各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与此同时,各市场主体通过“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等业务系统产生的信用信息,也将被自动推送到“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信用评价全面提供量化依据。
此外,还将由安全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信用信息、质量信用信息进行评价,作为自动采集信息的补充——市场信用信息和现场信用信息共同组成信用信息。

2、信用等级评定
从2017年的《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到2019年《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20版)》,两类企业的信用评价实现了自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至信用等级的转变。
《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方案》与2019年另行规定的

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信用分计入工程项目评标!西安施行总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保网

在陕西省初步形成建筑领域信用评级和信用信息披露机制的背景下,2019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 14.6%的西安市也着手建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体系。针对建筑业企业已达2万余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已达1万余家的发展情况,西安市出台《西安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率先在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施行信用评价管理。

依据《办法》,信用评价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评价对象,以总包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市场、现场行为为评价指标,依照《西安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分过程。

这将推动建筑领域总包企业做优做强,也有助于在全市建筑领域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1、推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信用评价是包含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在内的体系工作。

在信息采集环节,《办法》将信用信息分为企业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三类,并明确了三类信息的具体组成。企业基本信息和优良信用信息由企业自行申报;不良信用信息则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由企业自行申报或评价实施单位采集录入。其中,企业主动申报的不良信用信息可减半扣分,这也有助于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在信用评价环节,《办法》要求评价实施单位通过实时采集企业信用信息,按照《标准》对企业的市场履职行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行为实施量化评分,形成动态的企业信用分值。企业如有发生转包、骗取企业资质、因出借资质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除按照《评价标准》进行扣分外,还将被列入建筑领域“黑名单”。

在结果应用环节,《办法》明确将企业在开标之日的信用分值按占投标总分10%的比例应用于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分过程,非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可参考执行。《办法》还明确了初始分值计算方法和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认定方法,确保新政可落地、可执行。

2、促进监管循环机制形成

贯彻国务院转发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中的“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西安市在不良信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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