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2018

成都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成都申请公租房需要以下条件:
1、在成都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并且期限满一年的外省市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2、符合三房轮候家庭条件的人员,可向有关机构进行公租房申请。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家庭人口数量在三个人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十万以下的家庭或者家庭人数超过四口人且年收入低于十三万的家庭。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
3、居住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4、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一: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成都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成都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和经济来源符合申请的标准;
3、申请人外来务工人员的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终审过后,符合条件的安排在轮候区。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