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围挡施工标准,成都市施工围挡规定

成都围挡施工标准

成都市中心城区施工围挡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地管理规范工地施工的通知》(成办函〔2017〕221号)要求,进一步美化和规范围挡设置,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和面貌,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11+2”中心城区严格按该实施方案执行,其他区(市)县参照该方案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围挡分级

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地所处道路路段的重要程度、市容景观要求程度,将施工围挡划分为三个区域,对应三个等级围挡,差异化的进行具体规范要求,具体分级如下:

(一)A级围挡(重要路段)

南北中轴线(成德大道—人民北路—人民中路—天府广场—人民南路-天府大道)、东西轴线(日月大道—蜀都大道—成渝高速入城段)、金牛大道沿线(西大街—花牌坊街—茶店子路—金牛坝路)、迎宾大道、机场高速沿线所在区域及火车站周边500米范围内区域。

(二)B级围挡(次要路段)

中心城区其他城市快速路,中心城区“井”字路网以及环状城市主干道(一环路、二环路、中环路、三环路)等市级主干路所在区域。

(三)C级围挡(一般路段)

一般城市道路所在区域。

三、分级围挡标准

(一)A级围挡

1.围挡基本模数单元为(高)3米×(长)6~9米,全部采取0.6米高的重力式基座。

2.统一在硬质围挡上加挂绿布(草)毯或设置垂直绿化(花卉)。

3.按规范要求设置景观灯饰、照明、警示灯、降尘喷淋等功能设施。

4.采用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的生产和安装方式,不得现场制作,周转使用率达到80%以上。

施工围挡规范是什么?

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建造多层、高层建筑的还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5m,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档稳固、整洁、美观。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挡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围挡设施。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临时区域四周应设置高于1m的围挡。

施工围挡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工业修建围栏的装置有必要在不影响行人平安和交通的前提下进行,以免与施工人员无关,防止进入施工区的风险。
装置围栏后,请组织专人巡视液压围栏外,以保护因装置围栏而形成的路途不方便次序。最终,着重制止在市政建设围栏邻近放置杂物和泥浆,以坚持围栏整齐漂亮,而不影响城市的外观。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有哪些规范

围挡的设置标准:
1、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建造多层、高层建筑的还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5m,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2、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栏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临时区域四周应设置高于1m的围栏。
3、在有条件的工地是,四周围墙、宿舍外墙等地方,必须张挂、书写反映企业精神、时代风貌的醒目宣传标语。

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

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

施工围挡的施工标准:施工围挡基脚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砖砖砌0.5*0.5的基础,用于增强围挡抗风稳定性;pvc围挡设2.5米高,宽3米为一板。施工围挡做美化处理,喷涂企业名称、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用语及开发项目商业广告,严禁张贴、涂写垃圾广告。施工围挡施工完毕,板与板之间衔接平顺,直线要在一条直线上;板与板不得留有缝隙,即在场外不能看见场内施工。围挡沿线设置红灯或者隔段用安全反光锥用于夜间警示。
道路施工围挡要求:
1、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整洁、稳定、美观。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第九条 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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