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2021,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

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2021

1、2021年,成都二手房的交易手续费: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一半;非住宅按成交价或指导价x0.7%,买卖双方各一半。
2、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每套10元,另外还有专项维修资金,具体的收费标准需要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3、契税,首套房全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成交价x1%,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方米之间,成交价x1.5%,其他部分,成交价x3%;营业税,房产证未满两年的,且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按总房价的5.6%收取,房产证满两年且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按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成都二手房买卖新政策

一、减免个税条件: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具体办法为:(1)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产存储。(2)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3)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5)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二、契税减免:契税的征收税率为3%,但以下情形可适当减税率征收
(1)家庭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上的普通住房将减按房款的1.5%征收;
(2)家庭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将减按房款的1%征收。
三、营业税:(2005年6月1日以前备案的以备案时间为准)
(1)房产登记时间未满五年的住房都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5%;
(2) 房产登记时间满五年的普通住房免收营业税;
(3) 房产登记时间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营业税,(本次成交总价减除业主购入原价的差额的5.65%).
普通住房的界定:1、面积:144平米以下含144平;2、容税率大于1;3、成交均价低于成都市房管部门确定的普通住房均价标准(二环以内:1050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间:7750元/平方米;三环以外:740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

成都二手房税费今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交易手续费  1.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一半)  2.非住宅按成交价或指导价×0.7%收取(买卖双方各一半)二、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元/套三、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请到维修资金窗口咨询四、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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