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成都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1、年满16周岁拟在成都市暂住1月以上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根据《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五条规定,暂住证申领办法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一) 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二)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三)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成都暂住证怎么办理?
成都暂住证的法律规定目前已经改为了成都市居住证的法律规定。《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外来人员管理,保障外来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对成都外来人员管理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