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成都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成都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成都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对于购买购买商品房还贷的`,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外购房,都可以提取在成都交的公积金,但是需要相关资料才可以,一年可提取一次;对于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可每季度提取一次。
  对于买房的:
  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外购房,都可以提取在成都交的公积金,但是需要相关资料才可以的,你如果买的商品房,商业贷款,在合同备案之后的一年之内来成都提取首付(需要购房合同,备案表或者备案号,购房款发票或者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单位上开的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公积金卡),再次提取需要等到还贷款满一年之后,以后每次间隔12个月提取一次,直到贷款偿清。
  对于租房的: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制定说明: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考虑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现状,加大对市民租赁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和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将原办法租住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频次由每年可申请提取2次调整为可每季度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业务可由单位代办调整为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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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一、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1、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分别是:
(1)如果是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2)如果非按月还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3)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是每年申请一次。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住房公积金主要有什么用途
1、买房。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如果有购房需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利率低很多,可以为购房者省下不少贷款利息费用。另外如果购房者办理的是商业贷款购房,那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果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修自有住房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
3、租房。如果公积金缴存人目前是租房居住,住房租金超出了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就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租房;
4、用于日常生活开支。职工如果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那么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日常开支;
5、销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如果退休、离休或出国定居等,只要满足公积金销户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一次最多能提取70%的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能按照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内的存款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以上的部分的;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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