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人才购房“买贵补差价”,成都人才公寓购买价格

成都发布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人才购房“买贵补差价”

2020年10月30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同批次住房(住房批次根据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号进行确定)面向普通购房者销售的备案价低于挂牌价且人才购买时未享受同等折扣或优惠的,土地竞得人应当按照项目面向普通购房者销售的住房挂牌价与备案价的平均差价向人才进行补差。
《办法》明确了人才公寓定价方式: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应按照商品住房的相关规定办理预售或现售手续,销售价格按照商品住房定价方式进行确定。
关于人才公寓套型,《办法》规定,人才公寓的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占住房总套数比例不得低于20%。

成都人才公寓和配套住房有什么区别?怎么选

区别在于:
1、人才公寓

类型:可租可买
最低学历要求:本科
2、产业新城配套住房

类型:只租不卖
最低学历要求:研究生

成都市人才公寓税费标准是多少

1.购房需交纳的第一组税费是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2.契税金额是房价的1.5%,一般情况下是在交易签证时交50%,入住后拿房产证时交50%。3.印花税金额为房价的0.05%,在交易签证时交纳。4.交易手续费一般是每平方米2.5元,也在交易签证时交纳。5.权属登记费100元到200元之间。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填写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上传上述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请。2、系统根据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和人才类别,自动分配给所在区(市)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和经济信息部门。

成都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2021年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第六条: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人才安居资格由人才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规定进行认定。人才公寓的租售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租赁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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