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成都公积金个人缴纳

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
对于成都市的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

一、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是什么
1、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原则上一致。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管委会拟定,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1、提取公积金的理由必须与相关法规条文符合;
2、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吻合法律条文,相对应的审核资料;
3、经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及材料;
4、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后出具书面受理通知;
5、银行经办网点向公积金中心提价材料进行审批;
6、经批准后提取转账至提取人的个人账户。

成都可以自己交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缴纳,个人是无法自行缴纳的,或者找一个单位代为缴纳也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成都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成都住房公积金基数自7月1日起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公积金提取分为租赁提取以及买房提取,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本市其他住房)》;5、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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