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成都积分入户如何申请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并填写。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3、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 4、当年9月15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积分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6、凡积分入户公布名单上的,按照公安机关入户须知提供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1、积分受理: 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 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 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本地问答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九条 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十条 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第十一条 申请积分入户的人员,除提供第六条积分

成都入户申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超大城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提升城市人口竞争力,科学推动人口流动和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情况申请成都户籍或享受对应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 按照“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原则,有序推进居住证积分相关工作。

成都怎样申请积分入户

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
第五条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除个人贡献指标注明的情形外,其他指标项的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当年5月31日。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及预约申报。

扩展资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 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十条 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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