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机关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公物仓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经费管理。
(三)制定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负责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维修审批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拟订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政务活动的车辆保障服务工作。
(五)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六)按规定承担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七)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绿化、卫生、水电气供应、会务和餐饮供给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市级机关和区(市)县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人员编制

(一)市机关事务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6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4名。
(二)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3名。
(三)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成委发〔2010〕17号文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

成都市机关会议服务中心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其上级部门是“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是做什么的?

机构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事务管理与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三)负责管理市直机关主要办公区及其管辖范围内住宅区的环卫、绿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办公地点和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四)负责管理管辖范围内市直机关行政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和监督及财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汽车的定编与更新初审以及市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动车辆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车辆专用牌号发放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通勤用车的安排调配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市直机关主要办公用房和市领导住宅提出规划意见,协肋有关单位组织建设,并负责分配;负责物业的管理和维修以及小型基建、维修项目的申请、报建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周转房的管理。
(七)负责我市突发事件发生时市指挥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八)负责外宾赠送给市领导人的礼品管理工作。
(九)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推动后勤管理科学化、后勤服务社会化。
(十)负责市直机关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生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型会议的有关会务和市领导、 市直机关日常办公会议会场的管理、安排、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服务和物资供应;负责市委、市政府副秘 书长以上,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退休后的保障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在市委大院、市民中心办公的各部委办局以及市政协、纪委的报刊、信件及机要挂号件的收发工作。
(十四)管理所属范围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组织安排市领导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五)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两个不同的机构。
转业: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活动。
转业范围:
军人必须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普通的义务兵和低级别的士官没有转业,只有中级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上士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和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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