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怎么积分,成都积分制落户怎么积分

成都积分落户怎么积分

成都积分落户积分制度:
1、稳定职业指标:按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积10分 半年积5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2.5倍)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3倍),分别加10分、加20分。
2、居住引导指标:自有住房、租赁住房,连续居住每年积5分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每年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每年加4分 最高不超过20分。
3、就业引导指标: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每年积10分成都高新航空经济区、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每年加4分 最高不超过20分
青臼江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每年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4、 入户区域引导指标:申请人可在自有住房、居住证地址选择入户区域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5、技术技能指标:属于66个产业功能区《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分。*以下3种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成都积分落户怎么积分

法律分析:在成都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积分落户,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六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

成都积分落户细则

【法律分析】
1.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2.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140),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 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3 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二、申请材料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原件)。 2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 4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5 合法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还积分甲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时情形,还应提供对应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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