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房产过户给父母新规定,成都房产过户给父母新规定

子女房产过户给父母新规定

法律分析:子女的房产若要过户给父母,必须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并在签订后30天内携带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并于15日回复。审核通过的,在当事人缴纳税费后,房产管理部门将依法出具过户单。最后当事人可以拿着过户单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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