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

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

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办理材料
  一、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应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一)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和外籍职工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到期的视为无效证件;
  (二)职工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的职工应提供本人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二、职工委托办理提取业务,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一)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材料;
  (二)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直系血亲关系证明。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