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成都公积金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是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来计算的。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贷款额度
  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为40 万元,双职工或双职工以上贷款额度之和最高为 70万元。

  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一)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每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以月度为单位分段计算,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分别对应一个贷款额度。
  1.“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的取值方式:
  如缴存职工未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其每月实际缴存的公积金金额取值。如缴存职工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缴存资金后进先出原则,从其提取时点往前逐笔抵扣,按照当月抵扣后的金额取值,直至扣完对应提取金额,扣除资金部分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2.“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取值方式:缴存职工最近一次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自 1 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 2、3、 4……。

  3.“存贷系数”的取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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