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动摩托车上牌新规定,成都电动摩托车上牌

成都电动摩托车上牌新规定

法律分析:新国标电动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应查验3C认证证书、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信息,严禁为未获3C认证的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要按照规定录入系统,及时登记上牌,并上传至“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具体执行中,成都市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凭销售发票、车主身份证明、车辆3C认证书和车辆合格证原件即可到各交警分局或区、县交警大队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成都电动车上牌规定是什么?

成都电动车上牌条件:
限制条件:超标电动车已经不能上办理上牌业务。
交管部门重申,到2015年6月30日,全市存量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将结束,之后不再核发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超标。
办理流程:
成都六城区未上牌的电马儿被罚款50元以后,拿着罚款凭证和身份证明,可在流动服务车或各分局的综合上牌点上牌,上牌费用为30元;目前还没上牌的市民今天起去上牌也会先被罚款50元,再支付上牌费用30元。

惩罚措施:
从2015年8月1日起,二三圈层区(市)县将和中心城区一样,依法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罚。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前款所列非机动车未经依法登记禁止上道路行驶。
对于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五十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成都办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材料: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许可,现场检查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之一):(一)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二)购车证明或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三)非机动车合格证明。办理流程:1。找到你居住区附近的电动车牌照地点;2、电瓶车拍照取证;3、签署《电动自行车来源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主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购车时间、现居住地址等。四、电瓶车取照完成后,向工作人员提交《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及身份证原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注:车牌号码不能自行选择。5、安装车牌将申请的车牌交给现场安装人员,他们将帮助您安装。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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