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分工,成都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分工

张樵:主任
负责市建委全面工作。
林祖翔:纪检组组长
分管监察室。
陈先龙:副主任
分管法规处(审批处)、景观处、开发处,市建设监察支队,负责市北改办、市环城办、城中村改造工作。
屈 军:副主任
分管村镇处,负责对口扶贫工作。
王建新:副主任
分管建管处、质安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造价站,负责清欠、招投标工作。
任 务: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城建处、公建处、市城建科研院、市浣花办、后勤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市重大办及重大项目建设开工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灾后重建工作。
钟先进: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处,负责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李双全:北改办常务副主任
分管计划处、财务处,协助陈先龙分管市北改办。
补学东:副巡视员
分管科技处、勘设处,市散水办、市墙改办、市建筑设计院。
聂吉和:副巡视员
协助陈先龙分管开发处、景观处(市环城办),协助任务分管办公室。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国土局… 这些部门之间是什么关系?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
成都市人民政府
这两个就是市委和市政府,(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班子其中之二;市委肯定比市政府级别高,各地的市长都是市委副书记。

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简称成都市发改委;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成都市城建委;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简称成都市国土局;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简称成都市农委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简称成都市规划局。
以上这5个单位,均是成都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属于市政府管辖下的单位。

经过2010年的改革,成都市政府现设工作组成部门42个,垂直管理机构2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8个,群众团体13个,直属事业单位16个。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在蓉投资建设的建设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人员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三条(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际目标考核责任制。
市和区(市)县政府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
第四条(部门职责)
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助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劳动用工纠纷、配合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依法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实施相应的查封、抵押等措施;公安机关负责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处理突发事件中的违法人员,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不法行为。
经委、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建设工程项目,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
第五条(企业责任)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全面责任制、建设单位监管责任制、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制和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直接责任制。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确定专人负责农民工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进出场实名刷卡、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监理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并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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