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婚假多少天2022,成都婚假多少天

四川婚假多少天2022

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通过,晚婚假取消、生育假延长等公众关心的问题终于明确。
故四川法定婚假:婚假3天

四川陪产假一览表2022

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女职工产假及配偶陪产假均作出了规定。按照《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大多数地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给予按政策生育的女职工30天至3个月不等的生育奖励假,给予其配偶7天至1个月不等的配偶陪产假。
目前,国家从法律层面已经明确了配偶陪产假分担抚养责任,鼓励用人单位满足男女职工产假需要,有利于鼓励广大家庭按政策生育,有利于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成都男方的陪产假应当为20天,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有的地区是15天,所以,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什么是陪产假?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优待,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待与奖励。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婚假为啥才3天

法律分析:四川省晚婚假被取消,四川省与国家法定婚假三天的标准一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三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只有三天的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是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同时,请婚假的时候需要注意,婚假里涵盖了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所以当婚假遇到周末的时候,不可以顺延。如果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中对于婚假的规定不允许低于三天,并且必须发放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四川产检假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上,四川可休产假福利最长可达到188天(女方)+20天(男方护)=208天。根据最新修订的《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即根据计生条例女方可休158天,男方可休20天。
而这么多天的假期里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也不少哦,《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的好处是什么
产检的好处也有很多,可以发现孕妇身体的某些缺陷,如果孕妇患有某些不适合怀孕的疾病,预测分娩时有无困难:通过全面系统的产前检查,了解到胎儿在母体内的发育姿势和发育情况,到分娩时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安全、顺利的分娩,同时也可以了解胎儿是否发育健康。
四川省产假天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现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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