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1总人口是多少?,成都城市人口

成都2021总人口是多少?

成都市人口2021总人数是:2093.78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为209377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5818917人,增长38.49%,年平均增长3.31%。
全市共有家庭户7419822户,集体户648643户,家庭户人口为18445326人,集体户人口为249243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1人减少0.22人。

人口民族
截至2019年末,成都常住人口1658.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10万人,增长1.54%。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33.7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4.41%,比上年末提高1.29个百分点。年末户籍人口1500.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02万人。
截至2020年11月1日,第七次人口普查成都常住人口20937757人。
成都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城市,境内除汉族外,有55个少数民族成分,常住少数民族人口为12.93万人。在少数民族中,人口数位居前十位的有藏族、回族、彝族、羌族、土家族、满族、苗族、蒙古族、壮族、白族。

成都总人口2021总人数口是什么?

成都2021总人数口2119.2万人。
2021年末成都市常住人口为2119.2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24.5万人,增长1.17%。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时点(即2020年11月1日零时)增加25.42万人 。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1684.34万人;户籍人口为1556.18万人。
成都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城市,境内除汉族外,有55个少数民族成分,常住少数民族人口为12.93万人。在少数民族中,人口数位居前十位的有藏族、回族、彝族、羌族、土家族、满族、苗族、蒙古族、壮族、白族。

成都位置境域
成都市地处四川盆地西部,青藏高原东缘,东北与德阳市、东南与资阳市毗邻,南面与眉山市相连,西南与雅安市、西北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接壤;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2°54′~104°53′、北纬30°05′~31°26′之间。2016年,全市土地面积为14335平方千米,市区面积为4241.81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区面积931.58平方千米。

成都人口2021总人数口是多少?

成都市年末有常住人口2093.8万人。
比上年末增加435.7万人;有户籍总户数576.49万户,户籍总人口1519.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15.61万人、乡村人口504.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63万人。成都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8593元,比上年增长5.9%。
其中,工资性收入28825元、增长6.7%,经营净收入4658元、下降1.8%,财产净收入4886元、增长4.4%,转移净收入10224元、增长8.3%。
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736元,下降3.3%。成都市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432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13088元、增长7.3%,经营净收入6602元、增长11.1%,财产净收入2529元、增长8.5%,转移净收入4212元、增长8.2%。

行政区划

成都市是四川省省会,也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成都市的行政辖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经调整逐步扩大:1976年将温江地区的双流县、金堂县划入成都市管辖。
1983年,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撤销温江地区,将其10个县并入成都市;1990年,调整成都市区划,将原来的5个区划分为7个区;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将原新都县、温江县撤县设区。
201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双流县撤县设区;201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资阳市代管的县级市简阳市改由成都市代管;2016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郫县撤县设区;202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原新津县撤县设区。
截至2020年,成都市辖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双流、郫都、新津12个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5个县级市,金堂、大邑、蒲江3个县。
以上内容参考

成都市常住人口2021总人数

成都市常住人口2021总人数

2021成都市常住人口总人数是2093.78万人。
成都地处中国西南地区、境内地势平坦、物产丰富、农业发达,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美誉,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机关驻地,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
成都宣布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意味着成都已经是一个综合实力很强的城市,因为人口规模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提现点。就一直吸引着外来人口的加入。成都的综合实力在一步步提升,吸纳人口的能力越来越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十三条 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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