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2,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

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2

如下:
一、政策措施内容: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缓缴企业职工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缓缴企业职工可缴存个人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企业缓缴期满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及时补缴。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制定计划分期补缴。
(二)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贷款逾期不作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
(1)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
(2)未备案的租赁住房,全市范围内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
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二、提升服务质效:
(一)申请材料容缺办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办理缓缴时,可容缺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应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截止时间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二)推行网上办理:
企业申请缓缴、缴存人未备案租房提取可通过网上办理。
(三)开设绿色通道:
对申请办理缓缴的企业、申请贷款逾期不作处理的借款人开设绿色通道。
(四)开展送政策上门: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靠前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并指导业务办理。
三、其他:
本政策措施为阶段性支持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政策是什么?

办理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本市无房职工自住租房;(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现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五)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七)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八)退休、退休;(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出境定居;(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再就业的;(十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者托管半年;(十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开展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发布公积金新政 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9月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将于10月8日开始实施。届时,成都将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明确,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该办法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将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该办法还规定,职工近5年内已办理两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或当前拥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办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职工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不再受一年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规定限制。
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提出,实行“双向差异化”比例缴存,单位和职工在公积金5%-12%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其中职工个人比例部分不能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单位差异化缴存比例事宜及比例选择需经职代会或工会通过;职工比例部分与单位协商,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的情况下确定。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可与职工协商确定缴存基数。
此外,《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精细化”双挂钩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与每笔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相关,由缴存账户每笔缴存资金金额扣除提取金额后,与该笔缴存金额存储时间对应的存贷系数分段计算后加总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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