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需要多少积分,成都积分入户

成都积分落户需要多少积分

一、成都积分落户需要多少积分
1、经成都市政府批准,2020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资格人员,并公示入户资格人员名单。入户资格人员应及时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成都积分落户申请材料有哪些
1、入户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居住证;
4、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并填写。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3、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 4、当年9月15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积分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6、凡积分入户公布名单上的,按照公安机关入户须知提供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1、积分受理: 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 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 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本地问答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九条 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十条 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第十一条 申请积分入户的人员,除提供第六条积分

成都积分落户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依据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到成都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申请办理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对特大城市人口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成都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明确年度人口控制总量,优先满足人才发展战略,并按照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原则,研究提出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积分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人口服务管理办)负责组织实施居住证积分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做好申请受理、入户办理等工作。市文明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积分审核工作及积分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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