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购房资格条件,成都人才房申请条件

成都人才购房资格条件

成都买房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一)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房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二)成都本市户籍在成都买房条件:
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2、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如果是想将房子买在三圈层里,那么只需要购房者有成都户口就行,三圈层是指的成都青白江区、崇州市、新津县等远郊地区。如果想要将房子买到一二圈层的房子,那么你只需要落户成都时间到达两年,同时缴满社保时间两年,一圈层是指高新南区、锦江区、武侯区等城市中心位置。
拓展资料: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内容是什么?
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具有博土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件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的审核及资格确认等。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受理、初审、公示及信息录入等工作;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租住公房情况的审核,并会同保障性住房属地街道(社区)进行动态管理及日常监督等工作;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业主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销售管理等工作。第五条我市中心城区家庭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三、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 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四、温馨提示
  1、请关注房源信息,并根据房源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五、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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