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摩托车上牌规定
法律分析:(一)关于摩托车上户的问题。待商家提供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后,携带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交强险副本、身份证、居住证等到税务部门购买车辆购置税,再前往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摩托车上户业务。同时,驾驶两轮摩托车应持有相对应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二)关于我市摩托车管理及通行的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中第一条 “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同时,第二条规定“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第一条 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同时,第二条规定“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锦江区摩托车上牌照在哪里
在成都市交警三分局车管科。业务范围:国产9座以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特种车辆除外的注册登记业务四分局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转移、转入登记业务,机动车变更、抵押/解除抵押、质押/解除质押、注销登记(备案)业务,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的补领、换领业务等相关车驾管业务。
成都摩托车入城证办理条件
【法律依据】成都摩托车上户及入城证的办理方法:
1.所有的手续复印三份,身份证复印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先买交强险,地点就是蜀汉路和黄忠路交界口子上的平安保险,价格:180元。
3.去犀浦车管所,现在犀浦那条路有一段正在修,过去的话要绕一节,具体看路牌指引就行。到了车管所,车子放在C区(摩托车专用停车区),然后步行至办证大厅,在排号那里把所有资料都给他看,如果没有问题会给你排两个号,A号打表,B号买购置税。
4.先买购置税,在柜台最左侧等着叫号,叫到了过去,把所有手续给办事人员,他会帮你整理出来,然后等着签字交钱,建议刷卡,如果给现金要去边上的银行柜台交,又要排队。付了钱签完字,会给你一个单子,凭单子在傍边银行柜台的一个窗口领一个完税证明,税就交完了。
5.打表,在买税旁边的柜台等着叫A号,叫到了过去,把所有手续和证件给车管所办事人员,中间会签一些字,没有入城证还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无入城证和联系电话。打表结束之后,把所有的手续和给你的单子拿好,出门去C区停车场骑车,准备下一步照相和拓号。
6.骑上车子出门,出门左转50米,有一个机动车检测点,这里主要是检测外观和拓号,把车子停在摩托车检测点,然后去旁边的棚子里找工作人员,把所有手续给他,如果没问题会给你打一张表,拿着这张表和所有手续去外面找师傅来验外观,拓号,照相。完事之后师傅会收走一部分资料,拿上剩下的资料,去综合服务大厅。
7.去综合服务大厅,进去以后里面靠左边有一个红色的LED屏幕,上面有可以选号人的姓名,当你的名字出现以后就可以在旁边的机器选号了,选好号以后,拿着打出来的票去旁边的窗口交钱,主要是五路一桥和牌证费用,这里只能给现金。
8.去牌证领取处等着叫你,拿了号牌走人,搞定!(此过程需要大概20分钟左右)。
【扩展资料】成都市现在对摩托车的要求依然是以三环为界。没有入城证的只能在三环辅道及三环以外行驶。三环以内只允许有入城证的摩托行驶。
请问,外地户口在成都上摩托车牌照都需要什么手续,大概要多少钱,
外地户口上摩托车牌照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市居民带居民身份证,外地居民带居民身份证暂住证);
3、机动车发票、国产机动车的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
将新购摩托车骑至交警大队院内接受照相和查验,交警大队办理摩托车牌证共需收取费用125元,其中包括行驶证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牌照费70元、机动车检验费30元。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