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的房地产前景如何?,成都房地产市场

四川成都的房地产前景如何?

成都近年来发展迅速,非常适合人们居住。成都的房价一直非常稳定,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也是更多人选择在成都生活和工作的原因。成都的土地供应正在减少,尤其是在传统的六个城区,土地供应主要集中在郊区,2018年前7个月供应的土地只有几百亩;预计将有数千栋房屋可供使用。

有效供给不到四年前的一半;这也是过去成都房价缓慢上涨的原因;过去两年急剧上升的原因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高容积率土地的存量逐渐消失;成都房地产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成都、杭州、武汉、郑州和西安是吸引人才的城市。2018年离开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求职者中有35.5%选择了这五个城市。这一趋势在大约18个月的范围内相对稳定。

在过去三年中,选择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作为城市的18-35岁年轻工人比例迅速下降,从2015年的65.8%下降到2017年底的46.5%。年轻工人选择新的一线城市的比例急剧上升。许多人无法在大城市安顿下来,经过调查后来到成都。成都的房地产质量与大城市一样高,但比城市更适合生存。无论你在哪个城市安顿下来,只要你感到舒适。随着成都城市化的发展,许多在成都创业的年轻人开始选择在成都定居,享受成都发展带来的城市红利。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到成都定居创业。成都市常住人口已达2093万人,比10年前大幅增加680多万人。这样的人口增长相当可怕。这相当于成都每年超过68万人的净流入,以及成都每年新增一个中等城市。促进了成都房地产市场固定资产价值的上升。现在,成都的房价已经处于西南地区的第一梯队和全国的前列。

成都市的房地产市场将如何发展?

成都《五年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成都房地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包括:
房地产业保持稳定增长,增幅与GDP基本同步,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保持在5%~6%之间;
居民居住水平持续提升,期末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5平方米左右;
居民住房可支付性指数保持合理水平,住房使用率更趋合理,商业办公用房利用率稳步提高;
期间全市新建城市房屋2.7亿平方米;其中住房160.6万套、1.7亿平方米,商业办公用房0.35亿平方米,其他房屋0.65亿平方米。

成都出台楼市调控“16条”

3月22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住房交易管理、严格金融审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7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根据《通知》,成都“人房比”超3倍楼盘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至5年,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将“法拍房”纳入限购限售。《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人房比超3倍楼盘限售5年
早在2020年9月14日,成都市便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其中规定:“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成都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规定“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
为了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坚决打击炒房行为,切实解决无房家庭的居住问题,《通知》将购买此类商品住房的限售期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5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领取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按本规定执行,本《通知》发布之前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按原政策执行。
二手住房将有成交参考价
近期,成都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市场出现挂牌价格混乱、哄抬房价、部分业主“抱团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提高二手住房信息透明度、促进理性交易,借鉴深圳等城市的做法,根据《通知》,成都拟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此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规范二手住房交易行为。一是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控,要求经纪机构不得受理及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挂牌价格,社会化网络信息平台要配合做好技术管控;二是先期重点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的二手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进行梳理,逐步形成区域网格化的二手住房参考价格,定期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用于指导二手房市场买卖、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将“法拍房”纳入限购限售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部分不法中介机构利用成都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进行恶意炒作,个人当事人虚构债权债务纠纷通过诉讼取得住房等现象时有

成都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5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优化购房条件
《通知》优化了购房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通知》明确,更好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
在优化住房交易条件方面,《通知》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完善税收调节政策。在成都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支持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通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此外,《通知》鼓励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新政权威解读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的,其购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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