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十四五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和2050年远景展望,充分考虑“中优”区域发展阶段特征和未来发展支撑条件,力争到2025年,“中优”区域在国家中心城市中的极核功能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产业层次显著提高,现代化产业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实现满覆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城市空心化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天府文化充分彰显,高品质高能级生活城区初步建成。
努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搭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生产性服务业合作交流平台,构建辐射全国的供应链服务网络,服务枢纽功能明显增强。高端服务领域加速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业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和智力密集特征明显增强。服务业创新氛围和创新环境明显优化,质量、标准、品牌竞争力显著提高,“成都服务”能级明显提升,“成都服务”城市品牌全国知名。
努力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加快构建全域公园体系,塑造山水呼应、绿道蓝网、城园相融的城市形态,擦亮“雪山下的公园城市”金字招牌。成都将建设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提供更加优良的健康服务。丰富“轨道+公交+慢行”多样化绿色出行选择,构建“通勤圈”“生活圈”“商业圈”高度融合的通勤体系,让职住更加平衡适宜、出行更加便捷舒适,“上班的路”“回家的路”更加舒心美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成都市国际化城市建设2025规划
法律分析:到2025年,成都要实现国际化城市核心功能不断强化,外向型经济发展更加深入,城市综合实力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城市要素聚集能力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际往来更加频繁,宜人城市品质更加鲜明,为建成国际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成都市国际化城市建设2025规划》 成都要实现国际化城市核心功能不断强化,外向型经济发展更加深入,城市综合实力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城市要素聚集能力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际往来更加频繁,宜人城市品质更加鲜明,为建成国际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区由城市、镇、乡和村规划区以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划所划定的规划区组成。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规划区应当相互衔接,实现规划区城乡覆盖。
本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城乡一体、全域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贯彻建设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合理确定城镇、乡村的布局和规模,节约土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三)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
(四)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建筑群、建筑物,重点保护有地方特色的历史风貌和自然景观;
(五)维护城乡规划的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区(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所辖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人民政府、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
城乡规划委员会是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事项,按法定审批权限报审批机关审批。
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编制城市总体
成都实施“东进、南拓、西控、中优、北改”空间战略解读?
空间战略重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提升城市目标、城市性质和城市职能。新总规确定城市发展总目标为“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城市性质为“国家中心城市、世界文化名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中心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职能为“五中心一枢纽”,包括西部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西部综合交通通信枢纽。
二是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重塑城市经济地理。调整中心城区范围。为打破城市圈层式发展格局,将中心城区范围由原绕城高速以内区域扩大至所有的市辖区,具体包括金牛、武侯、龙泉驿、双流等11个行政区以及高新区、天府新区直管区(为11+2的区域结构)。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形态。将城市布局由原来的“两山夹一城”转变为“一山连两翼”,龙泉山由原来的生态屏障转变为城市绿心;在现有南北城市轴线基础上规划东西城市轴线,形成整个城市南北向、东西向联动发展格局,并制定了“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差异化发展策略。完善国家中心城市功能体系。将国家中心城市“五中心一枢纽”的功能在全域统筹布局,构建“双核联动、多中心支撑”的功能体系,推动城市由单极发展向双城时代迈进,由圈层式发展向多中心支撑迈进,由同质化竞争向错位发展迈进。
三是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配套。针对城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公共配套不足、城市活力缺失、文化彰显不足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规划措施,包括:开展全域总体城市设计,明确城市特色风貌和空间形态结构;促进文化与城市建设融合,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规划“8+X”条城市通风廊道,对廊道内建筑的高度、密度和布局形式等方面强化管控,改善城市的通风环境,缓解雾霾;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设施保障服务水平,规划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等方面。
拓展资料:未来5年成都新格局:”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国际在线四川频道报道(刘世光):4月25日上午,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成都开幕。范锐平代表中共成都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未来五年,成都将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
展望今后五年,成都将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总体目标,建设“五个城市”,坚持“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全方位提升城市能级、全方位变革发展方式、全方位完善治理体系、全方位提升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