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成都二套房首付多少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是40%。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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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2

 成都二套房首付总结如下:
区域+首付首套二套三套天府+高新南30%70%,最长25年无论是否结清,暂停11区30%60%,最长25年无论是否结清,暂停三圈层30%50%暂停

具体政策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相关要求,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配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62号)文件的有关调控措施,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8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约定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执行标准如下: 
   一、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首套房)
   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二套房)
   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其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三套房) 
 

成都买二套房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买二套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成都二套房购房条件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限购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二、成都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钱1、首付比例只需25%面向首次购买住房人群。根据此前央行、银监会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产款政策,但首付款比例为30%。这就表示,即使已经结清一套房贷款,购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三成。2、自从2019年1月1日起,大家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需要以网络签订合同价和房价评估价的值来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所以针对于2018年买房首付政策来说确实会发生一些变化,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购买房屋的业主来说,大家如果想贷款买房必须要能够了解相关政策改变细节。3、目前建行以及中行还有工行交行等多家银行表示,此前央行已经发布相应通知,但是由于没有收到细则,所以之前没有执行这种政策,不过自从1月1日之后,建行现在已经开始率先执行这项政策,所以这对于买房者贷款来说,肯定各大银行都会慢慢推行这种政策,对大家贷款额度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上面的内容就是华律网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市二套房购房需要什么条件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样的?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参照《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四条,实行区域住房限购。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扩展资料
参照《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
(一)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
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二)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参照《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五条,调整公积金政策,实行贷款双挂钩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二)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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