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2022,成都二手房买卖新政策

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2022

对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住房公积金贷款。
成都二手房交易税费及增值税有哪些
1、契税新政规定正常的契税=成交价乘3%,并由买方支付。但是,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契税执行一定优惠价,要给刚需或首改的你打个折:家庭首次(及第二次)购买住房90平米及以下住房的契税=成交价乘1%;家庭首次(及第二次)购买住房90平米以上住房的契税=成交价乘1.5%(首次),成交价乘2%(第?二次)。
2、增值税增值税由卖方交纳,其中针对购房时间满两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而对于购房时间不足两年的住房全额征收增值税:成交价乘5.6%。至于购房满两年的认定标准,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即以。上次房屋交易时“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为准。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规定由卖方交纳:成交价乘1%,但有一种情况可以免征,即,出售购买时间满5年的家庭唯-?-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些通过继承、赠与获得的房屋,本身是不征收个税的,但是,这类房屋再次转卖就给多了一?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宅和非住宅再次转卖,个人所得税按赠与、继承取得比例乘(出售价-相关成本)乘20%(注:相关成本为: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
4、印花税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各自交纳:成交价乘5%。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
拓展资料: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三种情况可以选择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相对划算:
(1)按揭买房时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现在换了工作,单位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
(2)以前不知道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直接办理了商业贷款。
(3)当时单位也缴纳了公积金,但是购房者不符合当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得已办理了商业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成都二手房限购政策

法律分析:1、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此次政策的重点在于扩大住房限购范围,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起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
3、符合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者,在2016年10月1日后,未新购买商品房的,可以新购一套住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能再买1套。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是此次才成为限购对象,也就是说二手房是从3月24日之后计入,去年10月1日限购政策后,购买二手房的客户,仍然可继续新购一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成都二手房限购政策2021细则

法律分析:一、关于住房限购的时间和范围
2011年2月15日起,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措施。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二、关于住房限购的对象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
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情况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法律依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限购住房政策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住房限购的时间和范围
2011年2月15日起,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措施。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二、关于住房限购的对象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
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情况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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