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购条件和购房资格2021,成都高新区购房资格

成都限购条件和购房资格2021

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

(—)成都市实施限购的行政区域

(1)一圈层: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直管区;

(2)二圈层: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 成华区、龙泉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3)三圈层: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

(二)在各圈层新购住房的条件

高新南区(A区域)

(1)购买条件一:购房人具仁 有A区域户籍 且户籍迁入A 区域满24个月以上;

(2)购买条件二:购房人具 有A区域户籍 未满24个月 但已在A区域 稳定就业且连 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购买条件 三:购房人在 A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 社保24个月以上

天府新区(B 区域)

(1)购买条 件一:购房 人具有 A/B/C 区域 户籍且户籍 迁入A/B/C 区域已满24 个月以上;

(2)购买条 件二:购房人具有 A/B/C区域 户籍未满24 个月但已在 A/B/C区域 稳定就业且 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购买条 件三:购房 人在A/B/C( 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高新西区(C区域)

1) 购买条件一:购房者具有A/B/C/D区域户且户籍迁入A/B/C/D 区域已满24个月以上:

2) 购买条件二:购房人具有A/B/C区域户籍口未满24个月但已在 A/B/C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 购买条件三:购房人具有C/D区域户籍未满24个月但已在C/D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4) 购买条件四:购房 人在A/B/C/D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圈层:龙泉驿区、新都 区、温江区、双 流区、郫都区(D区域)

(1)购买条件:购房人具有 C/D区域户籍且 户籍迁入C/D区 域已满24个月以上;

(2)购买条件 二:购房人具有 C/D区域户籍未 满24个月但已 在C/D区域稳定 卡就业且连续缴 区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购买条件 房三:购房人在 定[C/D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 社保24个月以上

(3)三圈层: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

三圈层(E区域)

购买条件一: 购房人应具有A/

成都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1条件

成都购房最新政策: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法律依据】
《成都市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第三条 刚需家庭购房登记时,其登记购房人(以下统称刚需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对同一个刚需家庭在当期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以家庭为单位生成一个购房登记号,目的是防止个别登记购房人通过瞒报、漏报家庭成员,或同时以普通登记购房人身份重复报名获得多个报名资格,从而影响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公平、公正。同时,刚需登记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排序选购首套商品住房后,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再优先摇号排序选房。

2021成都限购条件和购房资格是什么?

根据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购房者符合以下条件才具备购房资格:
一、天府新区(A类区域),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即可:
1、户口买房,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
2、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高新南区(B类区域),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即可:
1、户口买房,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高新南)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高新南区户口就行。
2、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高新西区为代表的的C类区域:
1、户口买房,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单位注册地11区域就行,不同区域间社保时间可以叠加)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C类区域户口即可。
2、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1、户口买房,任意区域户口都行。
2、社保买房,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成都楼市限购政策规定:

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3、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

成都高新南区购房资格是什么?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扩展资料: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完善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规则,加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指导。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楼盘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价格进行核实后,方予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申请;同一项目分期建设销售的,价格增速不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严格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禁期房转让,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后,不予变更、注销。
参考资料来源:

claude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