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十四五发展规划,成都城市规划

成都市十四五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和2050年远景展望,充分考虑“中优”区域发展阶段特征和未来发展支撑条件,力争到2025年,“中优”区域在国家中心城市中的极核功能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产业层次显著提高,现代化产业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实现满覆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城市空心化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天府文化充分彰显,高品质高能级生活城区初步建成。
努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搭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生产性服务业合作交流平台,构建辐射全国的供应链服务网络,服务枢纽功能明显增强。高端服务领域加速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业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和智力密集特征明显增强。服务业创新氛围和创新环境明显优化,质量、标准、品牌竞争力显著提高,“成都服务”能级明显提升,“成都服务”城市品牌全国知名。
努力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加快构建全域公园体系,塑造山水呼应、绿道蓝网、城园相融的城市形态,擦亮“雪山下的公园城市”金字招牌。成都将建设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提供更加优良的健康服务。丰富“轨道+公交+慢行”多样化绿色出行选择,构建“通勤圈”“生活圈”“商业圈”高度融合的通勤体系,让职住更加平衡适宜、出行更加便捷舒适,“上班的路”“回家的路”更加舒心美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199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国务院批准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服从城市规划管理,执行本条例。第三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必须遵循“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合理发展经济、调整工业布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妥善保护名胜古迹和有价值的古建筑”、“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勤俭建国和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不准“见缝插针”;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第四条 成都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外各区(市)、县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参照本条例,实施规划管理。第二章 建筑规划管理第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大、中型生产项目。必须建设的项目,在作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统筹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选址,发给“选址意见书”,一并报市政府批准,不得建设具有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企业和项目。第六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建设计划、设计任务书和其他批准文件,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定点申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建设地点及范围,发给“定点通知书”。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划拨土地的,报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各项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在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交纳保证金后,方可施工。第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的地形图和规划设计图,必须采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的坐标和标高。第八条 各项建设工程必须由持有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按指定承担设计范围进行设计,严禁无证和越级勘察设计。
建设项目的总

成都未来发展规划方向

法律分析: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成都东西城市轴线规划

法律分析:成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明确构建“一心两翼、三轴多中心”的市域网络化空间结构,其中,东西城市轴线串联成都市都江堰、温江、青羊、锦江、成华、龙泉驿、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简州新城、简阳等9个区域。
法律依据:《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西轴线沿日月大道往西,依托成温邛高速辅路,在温江万春镇通过改造后的灌温路,延伸至都江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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