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内设机构,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委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后勤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工作;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综合规划处。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建设、维护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牵头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评估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发布;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综合交通运输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建设管理处(挂特许经营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公路、水路及其运输站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建设规范和工程进度;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大中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负责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和资质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特许经营建设项目的协调、建设和管理。
(五)综合运输处。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邮政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平衡交通需求;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重要物资运输、大件货物运输和铁路专用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六)公交管理处。拟订城乡公交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公交线网规划和布局,协调公交站场、公交专用道、公交港湾站建设;组织实施公交客运线路的特许经营管理工作;牵头实施重大活动的公交运力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公交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轨道交通处。拟订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的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项目的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时序等;负责市域内铁路项目的协调以及地方配套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地铁营运安全生产工作。
(八)交通工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交委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两侧80米范围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不含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两侧80米范围内)以及机场路旁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
(二)将原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行政执法总队更名为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为市交委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配备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20名,其中: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4名。
(三)将原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公路管理处更名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路管理处,为市交委所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12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4名。
(四)将原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处更名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为市交委所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168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4名。
(五)将原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更名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租汽车管理处,为市交委所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6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3名。
(六)将原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航务管理处(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海事局)更名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航务管理处(挂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海事局牌子),为市交委所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20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
(七)将原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更名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挂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牌子),为市交委所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30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八)市交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成都市交通委员会的成都市交通委员会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2) 负责市管国道省道路政和交通规费稽查的监督、检查
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五城区(含高新区)交通运政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本市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经营性停车设施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五城区(含高新区)以及双流国际机场范围内的客运出租汽车、公共交通汽车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运政、路政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全市范围的交通专项整治,承办重大交通行政执法案件;负责处理全市交通行政执法投诉工作。
(4) 研究制定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监督、行风建设和宣传工作。 (路政管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负责草拟全市公路行业发展的政策和规章,并监督执行。
(2)参与全市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负责指导公路行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县乡公路建设资金和全市公路养护资金。
(3)负责县乡公路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路路政工作,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路养护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养护市场管理;协调公路战备保障工作,协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毁损的抢修工作。
(6)负责全市收费公路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市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立项和收费报批工作;负责全市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的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财务报表的编报工作。
(7)负责全市公路行业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公路行业科技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公路行业职工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8)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本单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完成市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处)
(1)贯彻国家和部、省、市交通运输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拟定全市交通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参与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管理文件。
(3)负责全市道路、货运输业、机动车维修业、机动车驾驶培训业、汽车租赁业和客、货站场经营业的组织、协调、服务和市场监管。
(4)负责全市营运性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属于什么行政级别?

行政级别是副(厅)局级的。
准备的名称是: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并不叫交通管局也不是公安局的下属机构。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和市公安局是两个不同的行政单位,行政级别一样都属于市政府的组成部门。
市交通委员会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因为成都市是副省级城市,因此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行政级别是副厅(局)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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