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购房限购是哪一年执行的,成都限购什么时候开始的

成都的购房限购是哪一年执行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8

成都市哪些区域实行限购政策?

成都在2016年开始实施限购政策,限购的区域共有12各区域,分别是: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成都第一次限购是那年,几年后结束限购

成都第一次限购是那年,几年后结束限购

2018年5月15日那次算是第六次了。
前五次分别如下:
2016年10月1日,成都迈出楼市调控第一步,规定个人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以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县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且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提高至4成。购买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房产需当地户口或1年以上社保。
2017年3月23日,成都首次将二手房纳入限购,并在此前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基础上将限购区域扩大至11个区。同时,废止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年限从1年延长至2年。不能交叉购买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住房。
2017年4月12日,成都限售限贷政策提上日程。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限购区域首套房、首套房贷款结清的二套房按3成首付;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二套房按4成首付;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的二套房,按7成首付。三套房以上不能贷款。
2017年11月16日,成都迈入公证摇号时代。成都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2018年3月31日,成都推出公证摇号选房中刚需优先的政策,即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信息源于新浪新闻中心——成都楼市调控再升级:个人限购变家庭限购 新落户者购房须缴纳社保满一年)

成都限购政策最新2022

成都限购细则全文解读2016年10月1日成都市政府批准了房管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通知规定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以下是全文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日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7号)要求,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一、严格规划用途管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对擅自调整用地性质的依法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规划核实。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对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建设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改正的,对超出计容面积部分的全部收入予以罚没,并将开发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纳入诚信管理。二、精准调控土地供应按照成府发〔2016〕17号文相关要求实行精准调控。对商品住房销售偏紧的区域,适时增加供地规模,适度加快供地节奏,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确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居住用地需求。三、加快项目开工建设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期限开工、竣工开发项目的行为。在取得出让土地后,开发企业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凡未按期开工、竣工,构成土地闲置的,按相关规定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处置,并按不良信用记录予以企业信用扣分。凡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3年内限制直至禁止参与本市土地竞买。四、实行区域住房限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