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成都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家庭为单位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二、职工个人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是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来计算的。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最高可以贷款70万。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5周岁)。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楼龄以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使用年代为依据。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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