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

成都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成都市所有房管局咨询电话如下:

1,成华区房产管理局:84399067 84339610 地址:建设西街1号。
2,青羊区房产管理局:87776578 87738199 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
3,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4,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5,金牛区房产管理局:89991657 89991650 地址:侯家桥路272号;
6,武侯区房产管理局:85441659 85440095 地址:龙江路11号;

扩展资料
公开电话: 12345
房产分中心窗口投诉: 028-86279097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及上市交易咨询电话: 028-86279033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该电话为应急值班电话,非咨询投诉类电话): 028-86279527

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 028-86279269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微腐败监督投诉电话:028-86279866 (若外出办案或开会该电话无人值守)

温馨提示: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行业监督电话86280417已撤销,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请通过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
参考资料:

成都市房管局官方网站

成都市房管局官方网站,告诉我一个能打开的好不好?

(http://cdzj.chengdu.gov.cn/)。依据2019年1月1日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原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不再保留,并重新组建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组建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合了原市城乡建设委员、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以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责。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产权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房屋登记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屋登记管理政策;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3、物业管理处,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承接查验、进驻与退出等活动;负责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物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
4、市场监管处,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监督管理房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调处房产交易纠纷;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5、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成都市房管局网站

(http://cdzj.chengdu.gov.cn/)。依据2019年1月1日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原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不再保留,并重新组建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组建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合了原市城乡建设委员、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以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责。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产权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房屋登记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屋登记管理政策;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3、物业管理处,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承接查验、进驻与退出等活动;负责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物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
4、市场监管处,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监督管理房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调处房产交易纠纷;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5、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
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市场监管处。
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监督管理房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调处房产交易纠纷;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四)产权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房屋登记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屋登记管理政策;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五)物业管理处。
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承接查验、进驻与退出等活动;负责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物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监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建筑物及其附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监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六)产业发展处。
负责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拟订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提出调控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建议;
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推进全市房产行业信息化建设;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科技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房产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
(七)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工作;
监督检查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监督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
(八)审计处(挂纪检监察处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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