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退役士兵入户有哪些办理条件,外地退役军人怎么落户成都

成都退役士兵入户有哪些办理条件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退伍军人户口异地落户

法律分析:退伍、转业军人办理落户手续,凭如下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1、市(县)级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2、接收单位或接收村(居)委会的证明或拟落户地的户口本或《房屋所有权证》。
3、有随迁家属、子女的并存《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