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gic的公寓性质是什么
签订合同以后置业顾问才说性质是公寓,并说是日照不足才定性为公寓的,总觉得她在骗我,有没有懂的啊?
住宅只能建在住宅用地上或商住用地上,而公寓可以建在住宅用地上也可以建在综合性用地(商住)、商业用地或教育用地等其他性质用地上。其次建筑的使用性质,开发公司是按住宅用房还是按公寓为业主办理产权手续,住宅的产权年限为70年,居住型公寓的产权年限也为70年,而商务型公寓根据用地性质产权为40年或50年,酒店式公寓根据用地性质产权为40年。这样住宅和公寓两者的定性就基本明确了。象成都市规划局对公寓的产权专门公布了《关于“公寓”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界定“公寓”是指除日照要求外均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其他强制性内容的一类特殊的生活单元。这一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公寓”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还要求,房管部门对“公寓”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必须明确为“公寓”,并在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一栏标注为“公寓”。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
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请问从火车北站怎么去成都南二环科华路绿地GIC
成都火车北站
300米
步行至
火车北站西站
13站
乘坐
k2
快速公交
线(或
k2a快速公交线),
在
科华路口站
下车
350米
步行至
科华路
科华路
2022年成都市武侯区机投片区有哪些重大项目开工
武侯区37个项目在列,涉及三大领域 武侯区沃森生物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武侯区悦湖高端新材料转化基地项目 武侯区电商产业功能区西南科技总部基地项目 武侯区当代中德璞誉商业项目 武侯区智汇恒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武侯区南横置业新马路长益路综合体项目 武侯区汇日国际广场商业项目 武侯区绿地GIC中央广场项目 武侯区音乐坊商业综合体项目 武侯区国际体育公园城项目 武侯区太平园太平村商业项目 武侯区蜗牛科技大厦项目
武侯区中国港湾工程建筑总部项目 武侯区复星西南科创总部项目 武侯区水韵天府国际新消费中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