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

一、资助类别
对我市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

二、资助额度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企业实现成功挂牌上市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贴,其中对首次挂牌且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50万元,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补助25万元。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申报表;
2. 附件材料:
(1)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2)中国证券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备案确认函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3)申报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的相关证明文件(股份登记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册、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4)申报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入基础层或创新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四、政策咨询
业务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联系电话:6188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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