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之天使投资补助

一、资助类别
对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

二、资助额度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所获天使投资额的10%、最高30万元的经费补助。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在8年以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
4.自获得天使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申请。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天使投资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天使投资分析报告复印件(投资机构通过对企业的管理团队、技术及产品服务、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出的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等);
(2)申报企业获得投资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3)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申报时上一个月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5)企业获得投资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6)投资机构信息登记表;
(7)《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五、政策咨询
业务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联系电话:6188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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