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居住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成都居住登记

在成都办理居住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办理居住登记需要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怎么办理成都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第七条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第九条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一月以上的应当到受理机构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第十条 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一)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三)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四)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五)《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成都居住证办理规定有哪些

政策规定:《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条例》;办理条件:1。来成都的人员在成都停留24小时以上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和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2、办理成都居住证时,可以通过成都居住证服务平台和关注微信公众账号在线办理成都居住证。三、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请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发给《成都市居住证》:(一)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录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二)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宿舍等;(三)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四)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籍的;(五)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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