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成都社保申报基数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上限:17908元、下限:2388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274元、下限:3255元)。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关于降低缴费费率 从2019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  
二、关于调整缴费基数档次 从2019年5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60%、80%、100%、150%、200%、250%、300%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基数档次调整为55%;2021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基数档次调整为60%。 
三、关于调整缴费基数口径 从2019年5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险种统一使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项待遇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国家和省、市有新的规定后从其规定。

成都社保缴纳基数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上限:17908元、下限:2388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274元、下限:325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成都个人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成都自己交社保是需要有当地户籍的,个人社保可以到社保局办理个人的医保和养老。但是如果你要在成都交职工社保费用,那么需要联系代缴公司,因为只有以职工身份参保,由用人单位来办理手续,才能够自己交职工社保的费用。
2021年7月起,用人单位和个人要承担16%和8%养老保险,6.9%和2%医疗保险,0.6%和0.4%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也要单独承担0.8%生育保险,0.16%工伤保险和0.6%大病保险费用。职工社保最低档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3175元参保,五险费用每个月最低为1158.86元。以最低基数计算,五险一金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

四川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4%。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0%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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