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在线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二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的余额。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在成都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6、较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成都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2天到账。扩展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样才能取出来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后,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有符合以上情况的,就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二、领取公积金所需材料1、结婚了的,需要准备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4、离、退休证明。这一条是对于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人来说的,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是重要的还是得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复印件去办理。

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的居住而设立的公共基金,其主要目的是用于居住开支,所以有材料证明是用于买房、改扩建房、租房,都是可以提取的,此外,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规定遇到重大疾病、重大灾难造成生活困难的,也可以提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申领公积金卡的银行柜台即可办理提取。

第一,住房公积金设立的目的就是强制职工存储住房基金,以保障职工的居住条件,因此在使用和提取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想要提取就要证明提取的资金是用于规定用途的。例如用于租房,需要租赁合同;用于买房,需要购房合同。具体的提取材料需要咨询发放公积金卡的银行。
第二,今年来,公积金的管理变得相对宽松,成都公积金除了用于住房,生活困难或者预期无法用于住房上的情况下,提供医院收费证明、离退休修证明以及离职证明等材料,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无论是公司交的还是员工自己交的部分都是属于员工的,员工有权提取。为了鼓励居民有计划规划的生活投资,政府规定了相应的提取条件,而且也提供了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多了,如果有计划买房,不建议随便提取,确有需要提取的,根据银行的资料清单准备材料去柜台提取。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成都公积金提取方法

成都公积金提取方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提取业务办理申请。
【拓展资料】
第二章 提取申请和提取审核
第三条 职工按照《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的线上渠道(以下简称线上渠道)或线下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线下渠道)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成都公积金中心应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申请事项符合规定条件,且经职工授权通过互联互通方式能够查证提取业务申请信息的,无需职工提供业务材料,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及时办结。
二)申请事项符合规定条件,通过互联互通方式不能查证提取业务申请信息(住房消费信息除外)的,职工能提供相应业务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的,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及时办结。发现职工存在虚假、隐瞒等违规提取行为的,按照成都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互联互通方式不能查证住房消费信息的,职工应提供相应业务材料,由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预收件登记,核实材料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因向民政、住建、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受理时限。
(三)申请事项不符合规定条件,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及时告知职工。
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及时告知职工:
1.提取原因不符合《提取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2.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或全部缴存余额被依法冻结的;
3.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登记且未解除的,预收件登记未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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